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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清查铬超标空心胶囊

时间:2020-03-05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自4月16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紧急部署清查铬超标空心胶囊工作以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对全省现有的1家药用明胶生产企业、2家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以及76家具有胶囊剂药品生产范围的企业,和3200余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目前全省未发现药用明胶生产企业存在使用“蓝皮胶”生产药用明胶的行为;未发现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从被媒体报道的“河北学洋明胶蛋白厂”、“江西弋阳县龟峰明胶有限公司”购入药用明胶,用于生产药用空心胶囊的情况。省内药用明胶与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最终产品均按规定进行了出厂前自查检验,其重金属、砷盐、铬等检验项目符合规定;也未发现省内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从被媒体报道的“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丸厂”、“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购入药用空心胶囊。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流通、使用领域开展全面检查,要求各药品批发企业、药店和医疗机构暂停销售使用被媒体曝光的14个铬超标产品。截至4月19日,我省共发现愈伤灵胶囊(产品批号1008205)、盆炎净胶囊(20110201)、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20111203)等8个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的涉嫌铬超标品种,其中盆炎净胶囊、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诺氟沙星胶囊、抗病毒胶囊、胃康灵胶囊、炎立消胶囊等有数量不等的库存,对现有的库存涉嫌铬超标药品品种共计791盒,一律就地封存。同时,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督促下,一些药品经营企业已经召回部分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和胃康灵胶囊等共计280余盒,一并封存。

  通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4天的连续监督检查,全省基本肃清国家局通报的问题胶囊剂药品,全省用药形势总体平稳。在第一阶段集中清查9个公司14批次铬超标药品后,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开展铬超标胶囊剂药品进一步的监督清查工作,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一经发现药店、医院等单位仍在销售已经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的14个批次铬超标药品,可以立即向当地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投诉电话为:0731-886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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