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2 点击: 次 来源:中法新闻网 作者:李堂平 纪奎权 - 小 + 大
广西蒙山县: 农民发展林下种植被强拆,几百万欠债谁负责 撰稿人 李堂平 纪奎权 广西蒙山县的梁继成2015年转租了还剩15年的36亩旱地用于发展林下种植,为此他借贷投入340万元,开发种植了石斛等名贵养生植物。但还没有等到收益,县里将土地征用,并予以强拆。没有任何赔偿的他陷入赤贫绝境,无助的他找到撰稿人,含泪讲述了他的悲催遭遇...... 举债340万发展名贵养生植物 获中央财政贷款贴息 2015年1月,广西蒙山县夏宜乡夏宜村农民梁继成与本县的徐洁兆签订了《土地转租合同》,转租了其承租的坐落于西河镇大塘村灌溉试验站办公楼北面围墙内种有春芽木旱地约36亩,转租期限为2015年3月5日至2030年4月30日止,每年租金1万元,旱地所有的春芽木作价9万元,保证金1万元。 签订该协议前,梁继成找了县水利局及西河镇政府等几个部门了解情况,都说不知道该片土地归属,皆说:“谁有合同转租给你你就租呗。”梁继成也了解到该林地闲置、荒芜已达一年多,原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期在2030年,便放心地承租了该地块。
承租后,梁继成的想法是紧跟政策走,大力发展种养业,全面拓展蒙山县“长寿之乡”名贵养生植物的种植基地。为此他在5月份向工商部门申办了营业执照“蒙山县丰源养生植物种植园”,开发并种植了石斛等名贵养生植物。为发挥最大效益化,他合理、尽致地利用了该片林地:用租地上的香椿木作柱、用大铁线作棚架搭成种养大棚,棚上种百香果、山葡萄;地面上建造设施铺上木皮木屑和机肥,种石斛、金线莲。
为此他投入340万元:自有90万元,向亲朋好友借款50万元,自己在4月3日向农商行贷款150万元,2016年7月以儿子名义再贷款60万元。 在种植营造过程中,蒙山县水果办、农业局、扶贫办、林业局以及梧州市为林下种植中央财政贴息事宜来验收的工作人员相继到种植园视察,为此2016年梁继成得到了第一笔贷款的中央财政贷款贴息4.5万元。 经过一年的勤劳与努力,金线莲和百香果在2016年里就已有收益。梁继成预计山葡萄自明年开始就有收益,石斛在3年后也将有高收益。而石斛、金线莲为名贵养生植物,市场价格年年攀升,梁继成的梦里就是三年后种植园的收益是相当可观的。所以对于二百多万元的巨额额贷款他也没有放在心上--到那时是小钱! 政府修路要占地 副县长韦放称无条件拆迁 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11月上旬,蒙山县征地办工作人员黎伟将梁继成叫到办公室告知:“你种植的大塘灌溉试验站林地政府原已征收,现急需平整做高速公路储料场用,你要在12月5日前清理地上作物还地。”晴天霹雳!这言语一下子将他击晕,也六神无主了:这明明是我与租方徐洁兆合理合法的转租来的林地土地,怎么一下子变成了要归还县政府的呢? 11月中旬,征地人员再次告知:限于12月26日前清理完成地上作物归还耕地。 梁继成做梦都没有想到,全家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为蒙山长寿之乡增光添彩,投资发展林下种植,有何过错?为此他购买了土地管理法书籍并咨询了法律人士,多方寻求法律援助,皆说梁有理,政府要赔偿的。但没人敢出面帮其理论。 12月上旬,蒙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几次传唤梁继成问笔录做调查,疑其是合同诈骗,或怀疑他与徐洁兆共同制造虚假合同等,但始终默认其租地合同的真实性。 12月下旬,梁继成接到征地办电话通知,便在黎伟带领下到县政府六楼与副县长韦放协商。办公室里,还有二位自称是法律工作者在场。当时梁继成表阐明了根据土地法37条租地是合法的,同时表明了一个农民追梦种植致富的心态,政府用地应给予补偿。但韦放和法律工作者说:“你对该片林地的租用种植、投入与租赁是不合法的,加上这块土地政府1982年就已经征为国有土地了,后来不用才出租的。我们这块地适合82年的土地法,现在的土地法是没用的,管不到的。所以这块地是我政府的,不管谁种都得把地上物搬走,还地给政府。”梁继成便说:“那这块地说是82年已征为国有,但在征地办那里又告诉我于2013年又征收一次,并再次给了补偿。后政府又不用。但你政府为何不公之于众,不贴告示,也不终止原租者的合同。当时我租时也问过水利局、西河镇等几个部门,都说不知该片土地归属谁的 皆说谁有合同转租给你你就租呗。”听此,韦放副县长就说:“其他都是政府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再加上原租方徐洁兆不应该再把这块地转租给你,致使现在我们政府与你梁老板都是受害者。要不这样,梁老板你看行不,帮你找块林地,你把作物搬迁,搬迁费用由政府负责。”当时梁继成满口答应了。离开后按照约定他在下午二点半到征地办,由黎伟等人带着去找林地,后因找不到林地而不了了之。 2017年1月4日,征地办电话通知梁继成到种植园去清点场内作物及固定投资设施等。清点完后,众工作人员说:“梁老板你就别怕啦,等算好数就赔你啦。”当日的《蒙山县建设用地征地工作指挥部现场勘查情况记录》显示:一.青苗种植面积21.72亩:百香果面积11.52亩(内套种山葡萄338株);百香果棚下套种石斛,面积10.21亩,减去地沟面积实际种植石斛厢面面积7.09亩(对此数据,梁继成在该记录后签字为:石斛的实际面积有出入,应有8亩多)二.直径50毫米淋灌用水管536米。三.水泥砖砌围墙117.12平方米。四.水池:铁板结构水池一只,容积51.95立方米;砖砌加混凝土结构水池一只,容积132.53立方米。五.围墙顶搭建的简易棚:用旧木棉瓦搭建294.5米,用铁皮搭建158.5米。六.百香果棚架:面积21.72亩。七.临时建筑:大门左边部分有铁皮瓦木水泥砖砌结构厂房三间共62.6平方米,简易砖柱铁皮瓦结构棚19.95平方米,卫生间面积10平方米;大门右边部分为铁皮瓦木水泥砖砌结构厂房1间共35平方米,大门两扇,红砖砌的石斛厢底686.4平方米。 2月份的一天,征地办通知梁继成到办公室商议。到后韦放副县长开口就说:“你租用的这块地本来就已经是国有的,也就是说是县政府的,徐洁兆乱租给你,你告徐洁兆去吧!与我政府无关,你得马上搬走作物等一切东西。”梁辩说:“徐洁兆是此块地的原租者,她租30年用了14年,剩下16年的租期转租给我,并把地上她种的椿树也卖给我了。她现在也有60大几的人了,劳作不起了才转给我,其他事我原是一概不知的呀!你政府认为她拿你们政府的地乱租给我,应该由你政府告她才对呀,如果不合法的话,你政府应该征办、处理她才对呀。”韦放答道:“你梁老板或受害,或受损失,我们政府不能谁受损失都给赔呀!”梁继成于是回答:“要讲错的话,最错还是你政府呀,不然不会导致我今天!”他们不言语,就宣布散会了。 3月中旬的一天,征地办又通知梁继成到办公室。韦放等人在那,还是讲让他无条件搬走作物。梁按照土地法据理力争。在场的公安局长陈斌站起来说:“我不管你租来这块地是怎么回事,县政府下令要我公安局强制执行,你必须服众,不能出现任何阻制行为,要不,我马上捉人,听到了吗?”见此情形,六神无主的梁继成只好回去了。 3月22日,蒙山县土地储备中心下发告知书:徐洁兆于2015年元月将原蒙山县科学灌溉试验站地块转租给你未经我中心同意,该转租行为无效,依法不受法律保护。因项目建设需要,2017年3月23日起有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对该地块上的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理,请你予以配合,不得阻挠,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警察管制黑帮出面强拆种植园 巨额损失致家贫 2017年3月23日早上约7点,还未起床的梁继成被震耳的打门声惊醒,起床下楼开门后,一群全副武装的警察蜂拥进屋。领头一人说:“我是蒙山镇派出所所长,他们都是我所的干警,今天到你家来为什么事你应知道吧!”他答说不知。所长告诉他:“今天我们公安全体出动,对你的种植园全部警戒,任何人不得进入,强行铲平施工,你如去看也不得入。领导安排我们来管制你,你别怪我们,我们是听从领导安排的。”此时梁继成才发现,他家门口也有几个警察,门口外的公路边还有几个一样全副武装的警察。约9点,梁继成说饿了要买菜吃早餐。他们说要吃啥帮买回来,于是买了一碗米粉给他吃。梁继成吃后说:“我又不犯法,又没做错事,你们强制我在家太难看,我愿去你派出所那让你们管制,行不?”他们便带上梁继成到派出所,待了整整一天。晚上回家后,吓得他不敢出门。 第二天,又有干警与县信访办主任冯兆良以及土地局人员,说带梁去夏宜乡帮看看他家里被乡政府项目工程毁坏的2亩多土地,跟着他们的车去、回后,没有什么说法。
2天后,投资几百万的“丰源养生植物种植园”被夷为平地,化为乌有。 许多群众与知情者告诉梁继成,铲平种植园那天,政府出动大批警察警戒外,还动用了当地的黑帮头目易泉(外号黑鹰)带了一大批地痞之类的人来砍木,并把那些名贵植物拿走的拿走,毁坏的毁坏。 现在,梁继成一家五口,四个孩子,除了大女儿出嫁还有三个儿子全靠单亲的梁继成抚养。大儿因工受伤不能劳作,二儿初中三儿小学。他的母亲85岁也多病体弱。家庭遭此变故,一下陷入赤贫。不说如何生存,单那几百万元的巨额贷款怎么办?梁继成心如死灰。 梁继成认为:蒙山县政府(征地办)2013年收回该林地后至今没有对该林地进行任何动作的建设,也没有组织任何人进行耕种。如此造成土地闲置、荒芜,就是违法。在该林地闲置、荒芜一年以后,其转租进行耕种并有收获,更是《土地管理法》中对闲置、荒芜土地合理利用的倡导和鼓励。对于种植园,投入了太多投资、心血、努力和希望,他是我们的身价性命。因此,梁继成求助媒体,要求政府重视民生,从实际出发,按政策对其种植的养生植物园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一个勤劳本分农民最无助的声音、最近人性的要求!我们没有理由不为之呼吁!
自己的林木,怎么成了由别人(易泉就是社会上称呼的“黑鹰”)任其采伐呢? 对此事件,撰稿人两次致电蒙山县常务副县长李世超和分管副县长韦放,均不接电话。给二位副县长短信,也未获回复。之后给该县县委书记冼秋莲电话和短信,也未获回音。对此,本网将继续高度关注后续情况。 相关法规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2017年4月,公安部党委再次下发《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意见》明确指出,今后发現警察参与拆迁和截访,请立刻拨打12389举报。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