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游龙 就在这四楼多次操刀 事件:中医院外科主任租房操刀 疝气手术三次惹纠纷 投诉者是开县厚坝镇人,2007年农历5月经人介绍到开县中医院找到外科主任陈乔坤,为不到1岁半的孩子余鹏检查下身的气包。他说做疝气手术,并要他们在位于丰乐街道的迎仙二环路的家中做,说便宜。于是在其家中投诉者谢某交了800元给他,他说包治好。做了手术后,他不给药,也不输液。还告诫谢某不要在外面拿药,否则出了问题他不负责! 过了4、5天,孩子没有好转。电话陈医生,他先说是那样,2天后还是不行就让到中医院检查后说没有还要重做,就给了1300元让谢某去医院交了钱在中医院又为孩子做了手术。手术后就让他们走了,没有输液,也没有开药。 谢某带着孩子回到打工的福建。半年后,孩子的疝气又复发了。他们电话联系陈乔坤,他让回到开县他重新做手术。还要重新做啊?一个小小的疝气手术让一个外科主任做就要做三次,他们不敢再相信了。 8月中旬,谢某带着孩子回到开县,多次找陈乔坤协商,他只答应重新做手术,他负责费用。在多次多人找到他的情况下,他答应赔偿车费。在21日又在中医院陈乔坤为孩子做了手术,这次他为孩子安排了住院,为其输液、换药。 但孩子还没有好转,下腹还有包的时候他就要求孩子出院,谢某要求办理出院手续,他也不给,事实上患者从住院手术就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有花1分钱。所以也办理不了相关手续。 患者找到院长,院长答复由医生和患者自己协商解决! 采访开县中医院院长张成勇:这种情况多。听说过,但他是医院骨干 25日上午,记者来到院长办公室采访了该医院院长张成勇。听说一个疝气小手术动3次,他感到惊讶,要记者说明详细情况。记者详细反映了问题,他记录后答复记者:1是陈乔坤是外科主任,肯定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是情况属实就违反《执业医师法》,构成了非法行医;3是没有任何手续就被安排医院住院手术,他也应该违反了医院的相关规定。他表示医院进行处理,并向记者告诉调查处理结果。 张院长向记者介绍,医院属于移民迁建,目前还欠债几千万元;在外行医这种情况开县不少,加上该医生中专毕业后工作10多年了也是医院骨干,请求记者不要报道。 但截止记者发稿,医院也没有向记者联系通报调查处理情况,记者电话张院长,他说分管院长在调查处理,并说:“那天给你说的很清楚,你要报道你看着办!” 电话采访卫生局刘科长:属非法行医行为,由中医院自己处理 8月29日上午,记者致电开县卫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电话让找刘科长。接通刘科长电话,记者亮明身份并向他反映了中医院的这个问题。记者询问其是否属于非法行医行为,他说这个咨询司法局或律师。记者说明查询了相关法规的,他才表示该医生超出执业地点属于非法行为。记者问卫生局作为主管部门应该怎么处理,他表示这个由医院自己处理。 开县中医院外一科主任陈乔坤其人: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记者要报道就找人弄他 记者和患者家长暗访陈乔坤后亮明身份后,他没有说什么。8月29日,陈乔坤赔偿给谢某6000元后,孩子出院了。当晚9点15分时,陈乔坤给患者父亲电话:“如果记者要报道,我就找人弄他了!” 记者了解到,陈乔坤是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的成员。该医院在2005年的“加强职业道德、行业作风建设的实施办细则”里规定:“职工私自外出座诊、外出手术或者将能够在本院检查、诊断、治疗、手术、购药的病人介绍给“关系户”或其他医院,导致处方外流、从中获取“介绍费”、“好处费”的。”其处理为:“没收非法所得,并给予所发生金额10倍的经济处理,行风一票否决,同时视其情节给予待岗位3—6月、免职、调离原岗位、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向主管局报告取消执业资格、解聘等处理。” 但这样的文件出台并没有抑制作为领导成员的陈乔坤的违法行为,他在丰乐街道的一幢楼房租用了顶作为自己的操刀地点,将找自己医治的患者叫到该楼里手术,获取不少经济。 据谢某介绍,她带自己的孙子去该楼房手术时就有好几个人在那里进行手术,有的做了不能走的还在该房屋“住院”,自己孙子手术时是不是陈乔坤和另外2个“医生”进里屋做,没让自己进去。 如此严重的非法行医行为,开县有关单位为什么如此暧昧?患者不给任何经济就能住院治疗,该医院如此管理,什么时候才能够偿还高达几千万的巨款?!开县这种情况真如张院长和陈医生说的那样多么?记者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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