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新华社重庆3月17日电(记者周文冲)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7日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境外来渝返渝人员疫情防控,明确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一律进行体温和核酸检测。对检测结果无异常的入境人员,按规定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发生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该通知要求,对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一律先行进行体温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异常的,立即送定点医院按规定进行处置。对于检测结果无异常的,从疫情严重国家入境来渝返渝人员、近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旅居史的入境来渝返渝人员,集中医学观察14天;从非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纳入社区健康管理,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医学观察。对经重庆前往其他省(区、市)的中转人员,将中转人员信息通报目的地省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做好受控转运或就地集中医学观察14天。 该通知规定,自3月17日起,入境来渝返渝人员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关于检测和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按相关规定核报或理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自理;对特殊困难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 该通知强调,境外来渝返渝人员必须如实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史,对拒不配合或故意隐瞒、虚假填报,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有关刑事法律规定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