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用三年时间在全省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建成四级联通的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创建一批干净卫生的洁净城市,建设一批风景优美的园林城市,打造一批舒适宜居的美丽城市,着力营造“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的城市环境。 以“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提品质”为步骤 2020年 统筹谋划,强力推进 健全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省级城市管理服务平台。 年底前完成50%以上主次干道整治任务,创建10个左右洁净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40%以上,各设区市建成1个以上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开展生态园林城创建试点,全省申报5个以上国家园林城,创建26个“美丽街区”、13个“精品街道”,完成市县历史建筑确定及挂牌保护工作。 2021年 持续整治,提档升级 打响市容环境面貌“脏、乱、差”现象治理总体战,大力提升城市环境面貌,年底前完成全部主次干道和重要节点整治任务,创建10个以上洁净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60%以上,各设区市至少有1个区50%的街道办事处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深化生态园林城创建工作,全省创建5个以上国家园林城,完成33个以上“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任务,评选10个以上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范例奖),完成部、省、市城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2022年 健全机制,长效监管 推动市容环境整治向背街小巷、城市社区、城乡接合部延伸,完成整治任务,消除“脏、乱、差”现象,洁净城市覆盖率达到6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8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各设区市至少有1个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全省申报国家园林城市5个以上,国家园林城总数达到50个以上,实现省级生态园林城“零”突破;推进美丽城市建设,60%的社区建成“绿色社区”,创建不少于33个“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建成部、省、市、县互联互通的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容貌基本达到“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要求。 明确七方面重点任务 坚持制度引领 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 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出台涵盖不同地域、不同时间段,突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重要节点等城市管理要素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 强化平台建设 促进城市管理向智能化转变 建设我省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全方位优化城市运行管理。 有序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加快拓展升级数字城管(智慧城管)平台功能,助推城市管理由数字化向智能化转变。 环境卫生提质增效 打造洁净城市 出台《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强化奖补资金运用,补齐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设施短板,逐步实现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加大城市公厕建设改造力度,达到4座/平方公里的服务半径要求。 街容街貌整治提升 打造整齐城市 实施老城区市政、环卫、电力等设施设备微整治、微更新、微改造。 清除空中“蜘蛛网”,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集约设置”,分步推进架空线缆入地。 城市秩序清理整顿 打造有序城市 开展影响市容环境的私搭乱建、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摊点乱摆、绿化乱毁、广告乱设、道路乱挖、车辆乱停、线路乱拉“十乱”整治,开展马路市场退路进店(市)行动。 园林绿化增量提质 打造绿色城市 因地制宜加强公园绿地建设,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实现300米见绿要求。 构建规模合理的城市公园绿地体系,满足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要求。 到2022年,省级以上园林城覆盖率超过92%,城市和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2平方米、10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8%和34%。 城市管理精细规范 打造美丽城市 推行“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开展“美丽街区”“精品街道”“绿色社区”“人居环境奖”等创建活动,引领美丽城市建设。 |